消费券优惠

The Point消费券优惠

新地商场消费券优惠

只要到25个新地商场购物并使用「即赚分」扫会员二维码登记积分,即可瓜分5,000万The Point积分。用得越多,瓜分得越多!
活动推广期至2024年2月18日
累积登分次数 瓜分名额*
1 1个
2 共2个
3 共3个
4 共4个
5 共5个
超多食买玩商户也能使用「即赚分」,无论买时装配饰、美妆、还是餐厅吃饭,连轻食和甜品也超容易赚积分!
*部分参与店铺须消费前先扫会员二维码方可赚取积分。详情请向相关店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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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扫即瓜分5,000万积分」 活动(「瓜分活动」)适用於所有The Point by SHKP (「The Point」) 会员(「会员」)。 
  2. 「瓜分活动」之推广期由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8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最後登记合资格单据日期亦等同2024年2月18日。
  3. 活动只适用於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旗下25家参与商场 ,包括观塘apm、屯门卓尔广场、薄扶林置富南区广场、将军澳东港城、北角汇、沙田HomeSquare、屯门锦荟坊、上水广场、葵芳新都会广场、上水新都广场、新蒲岗Mikiki、旺角MOKO新世纪广场、柴湾新翠商场、沙田新城市广场、将军澳中心、将军澳 PopWalk 天晋滙、大埔超级城、荃湾荃锦中心、荃湾广场、大埔新达广场、屯门V city、南昌V Walk、铜锣湾WTC世贸中心、元朗YOHO MALL形点及元朗广场(「参与商场」)。如有更新,恕不另行通知,请浏览 www.thepoint.com.hk。 
  4. 会员於推广期内透过指定参与商户之The Point扫描装置登记积分(「即赚分」服务):会员於参与商户消费,需於成功付款後(即以完成列印交易单据为準),即场出示及扫描The Point电子会员卡(即二维码),即可完成积分登记。於参与商户登记积分不设最低消费金额,不足HK$1的消费将不会获得积分,每张发票之登记金额上限为HK$30,000。
  5. 每累积消费满HK$1或以上并即日以「赚即分」成功登记积分,可获得1个瓜分名额,每位会员获取最多共5个瓜分机会。同日於同一商场之相同商户消费多於1次,消费次数只视作为1次,即只可获最多1次瓜分机会。 消费条件须符合实际消费金额满HK$1或以上,即只计算折扣後或使用优惠券/现金券/电子券後之剩馀金额。 
  6. 有效个人电子货币包括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Apple Pay、 BoC Pay、Google Pay、PayMe、 Samsung Pay、银联手机闪付、银联二维码 、微信支付、支付宝或受《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584章)规管的其他储值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新地商场礼品卡、八达通、八达通银包、Tap & Go拍住赏及TNG Wallet)。
  7. 每张合资格消费单据只可登记活动一次,登记活动之消费单据不可与参与商场的其他活动推广优惠同时使用(包括但不仅限於须前往商场之顾客服务中心/会员专柜登记积分之优惠活动)。惟个别参与商场的指定推广活动及参与商场的常设泊车优惠除外。详情请留意个别商场之条款及细则。 
  8. 成功登记的合资格消费金额以The Point系统记录为準。 
  9. 本活动之总瓜分The Point 积分为五千万积分,而每位会员每个瓜分名额的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五千万积分除以所有於推广期内之会员获得瓜分名额的总和,计算会降至最接近的整数。每个瓜分名额所得之积分均相同。
  10. 瓜分的积分将於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自动存入合资格会员之帐户,每个星期会透过推送讯息以通知会员活动参与之进度。
  11. 若因会员删除应用程式帐号或更换手提电话号码而导致遗失相关奖品,恕不补发或补偿。 
  12. 如因任何网络、电话或技术失误或问题或因其他不可归责於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之事由,而使得奖者所获得之奖品有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均不负任何责任。 
  13. 瓜分活动所获的积分不可转换、更改、取消或兑换现金。 
  14. The Point积分之登记及使用须受其他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 www.thepoint.com.hk、手机应用程式、微信官方帐号或向参与商场之礼宾专柜/顾客服务中心查询。
  15. 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将即时取消The Point会员有关的积分及奖赏换领资格,并保留追究之权利。 
  16. 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有权更改活动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
  17. 如有任何争议,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保留最终决定权。 
  18.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文及英文版本若有任何差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準。